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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抓“四个示范”全面提升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7-07-25 15:34   作者: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    来源:老干部之家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云南省结合实际,把今年确定为老干部工作“争先进位、全面提升年”,通过抓试点、抓示范,以点带面促提升,扎实推进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

抓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创建,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把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作为加强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有力举措,作为落实全省“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抓部署发动、抓试点带动、抓督查推动、抓宣传促动,在全省6878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中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从支部班子建设、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作用发挥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切实发挥好各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在服务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方面的作用。省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定点挂钩要求,指导联系4家省直单位、2个州(市)和2个县(市、区)省级“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各地老干部工作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在抓好省级“示范党支部”创建的同时,全面开展好州(市)、县(市、区)和系统内部的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确保各级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全面过硬、全面提升、全面进步。

抓离退休干部“示范活动中心”创建,全面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按照“规模合理化、功能实用化、管理规范化、使用高效化”的要求,以点带面抓好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规范化建设,把各级活动中心(室)打造成老同志开展活动、接受教育、发挥作用的主阵地。研究制定《关于在全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室)中创建“示范活动中心(室)”的意见》,以基础工作扎实、管理措施到位、活动开展丰富、服务保障有力、队伍建设规范为主要内容,按照省级示范活动中心,州(市)级示范活动中心,县(市、区)级示范活动中心3个标准,在全省3033个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室)中开展“示范活动中心(室)”创建工作。省委老干部局负责“省级示范活动中心”创建及评选工作,并对州(市)及县(市、区)两级创建工作进行抽查、复核,推进创建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共有10家活动中心(室)达到“省级示范活动中心”标准,约有140余家活动中心(室)达“州(市)级示范活动中心”标准。

抓老年大学“示范校”创建,全面提高各级老年大学办学质量。积极适应离退休干部队伍结构、需求变化,以示范为引领,以加大投入为抓手,着力推动全省老年大学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制定印发《云南省创建老年大学省级示范校试行办法》和《云南省老年大学省级示范校评估标准》,从“党政重视”“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办学规模”“办学效果”“创新工作”六个方面将创建指标进行量化,在全省各级老年大学中广泛开展“省级示范校”创建评选工作,共授牌7所州(市)老年大学、4所县(市、区)老年大学为首批省级示范校、1所中直单位老年大学为特色老年大学示范校。组织开展全国、全省老年大学专题调研,挂牌成立云南老年大学白龙路校区,有效解决云南老年大学办学场所不足问题。近年来,全省累计投入9.2亿元用于各级老年大学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老年大学33所,有力带动提升了全省老年大学办学成果和社会效益。

抓正能量活动“示范点”创建,全面发挥老同志优势和作用。围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主题,抓领导、抓试点、抓督促,持续深入推进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切实发挥老同志在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中的优势和作用。制定下发《关于建设全省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示范点的通知》,健全完善局领导和相关处(室)挂包联系、定期研究、指导推动等工作制度,并于今年4月份,在大理州召开全省州市县正能量活动推进会,听取正能量活动“示范点”单位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问题,总结宣传各示范点抓正能量活动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形成以点促面、点面结合、同频共振,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省委老干部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大战略定位”,在各级离退休干部中开展 “我看边疆民族团结进步”“我看生态文明建设”“我看边疆党建长廊”“我看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系列专题调研,及时收集整理离退休干部意见及建议约500余条,使广大老同志真正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推进民族团结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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