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金华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中共金华市委老干部局(本级)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2)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研究制定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3)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离休干部和市直机关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参加理论学习、有关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指导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4)负责老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协调新闻单位宣传老干部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党的老干部政策。
(5)指导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的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科学、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动。
(6)协同有关单位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助处理离休干部丧事的有关事宜。
(7)贯彻落实离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协调处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8)承担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9)承担上级交办的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其他事宜。
2.金华市老干部活动室为中共金华市委老干部局所属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1)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类学习和娱乐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2)参与指导老干部活动团体工作。
(3)组织承办全市性的老干部文体比赛、展览、演出等。
3.金华老年大学办公室为中共金华市委老干部局所属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1)根据老干部的需要开设多种门类的学习课程,承担教学与管理工作。
(2)开展老年教育研究,指导全市老年教育工作。
4.金华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园区管理中心为中共金华市委老干部局所属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有:
(1)为老干部丰富文化生活服务,负责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园区的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金华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金华市老干部活动室、局属金华老年大学办公室、局属金华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管理园区管理中心预算。
二、中共金华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中共金华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收入预算1268.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70.55万元,占92.25%,专户资金98.40万元,占7.75%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中共金华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支出预算1268.9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4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5.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2万元,教育支出301.5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17.9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1.24万元,项目支出439.7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491.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单位(本级)、园区管理中心和活动室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事务318.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单位(本级)、园区管理中心和活动室的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教育管理事务)(项)180.13万元,主要用于金华老年大学办公室教育方面的支出。
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121.40万元,主要用于金华老年大学办公室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85.4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15万元,用于按规定为干部职工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46.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单位(本级)和下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金华老年大学办公室和金华市老干部活动室)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拟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次,因公出国(境)0 人,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下降 0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外事接待费 0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3.1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宾;兄弟省、市(地)县老干部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县(市、区)老干部局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参加阅文老领导、来访老干部;来我局联系工作的有关单位来宾的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 4 辆,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车价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14.20 万元,车均运行费 3.55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应急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行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部门行政单位(本级)和下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部门行政单位(本级)和下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规定享受离休人员、老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